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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人必看:保险责任别踩坑,律师教你维权

保险理赔2026/4/11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0 次阅读

一、核心要点


定义: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,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或约定给付条件达成时,应承担的赔偿/给付保险金义务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第14条(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依约担责)、第23条(理赔核定时限)、第17条(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)。
注意:保险责任属于民事合同义务,不涉及刑事犯罪——需明确区分与保险诈骗等刑事行为的边界。


二、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坑


  • 坑1:轻信“全赔口头承诺”

代理人常说“啥都能赔”,但合同未明确约定的保障(如某些特殊疾病)不属保险责任。
避免:所有承诺必须写入书面合同/附件,投保时要求代理人标注关键保障范围。

  • 坑2:忽略“免责条款”

酒后驾车、故意行为、未如实告知病史等,通常在免责条款中明确排除责任。
避免:投保前重点看加粗/单独提示的免责条款,不理解的当场向保险公司/律师咨询。

  • 坑3:理赔材料不全拖延

医疗清单、事故证明、诊断书缺失,会导致理赔延迟甚至拒赔。
避免:事故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索要《理赔材料清单》,逐项收集并核对。

法律咨询保险责任

王勇 律师

主任律师

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主任,专注刑事辩护二十余年。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,熟悉辽宁本地司法实务。坚持"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"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、务实的法律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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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

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

化腾律所-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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