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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人注意:这些"霸王条款"可能无效!

保险理赔2026/4/11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0 次阅读

一、核心要点


定义: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预先拟定,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(如合同、办卡协议中的固定内容)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496条(提供方需提示注意义务)、第497条(无效情形)、第498条(不利解释规则)。
关键提示:格式条款≠全部有效,违反公平原则的"霸王条款"可被认定无效。


二、普通人最容易踩的3个坑


  • 坑1:默认接受"加粗/小字陷阱"

具体描述:网购"概不退款"、租房"提前退租扣全部押金"等条款,未仔细看就签字。
如何避免:重点看免责、退款、责任划分条款,发现不合理当场提出,拒绝签字。

  • 坑2:忽略"过期作废不退款"

具体描述:办健身卡"过期未消费清零"、充值卡"有效期1年",到期后无法退款。
如何避免:要求商家明确"有效期是否可延长",留存充值凭证,到期前联系协商。

  • 坑3:相信"最终解释权归本店"

具体描述:商家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承诺(如商品质量问题不予退换)。
如何避免:明确该条款违反民法典规定,可直接向消协投诉。

法律咨询格式条款

王勇 律师

主任律师

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主任,专注刑事辩护二十余年。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,熟悉辽宁本地司法实务。坚持"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",为当事人提供专业、务实的法律帮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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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作者

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

化腾律所-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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