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+ 全额赔偿案
案件概况
2024 年 3 月 12 日,委托人李某(行人)在沈阳市沈河区某路口人行横道线外横穿马路时,被王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撞倒,导致李某左侧胫骨粉碎性骨折、肋骨骨折 6 根,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。交警部门出具《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》,认定李某因未走人行横道、违规横穿马路承担事故主要责任,王某承担次要责任。王某车辆投保交强险及 100 万元商业三者险,但保险公司仅同意按 30% 责任比例赔偿 12.8 万元,远低于李某实际损失(医疗费 18.6 万元、误工费 7.2 万元、残疾赔偿金等合计 42.3 万元)。李某多次协商无果,于 2024 年 6 月委托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团队代理维权。
诉讼思路
**1. 推翻事故责任认定,重构责任比例** - 王勇律师实地勘察事故现场,发现事发路段人行横道线磨损严重、无警示标识,且王某驾驶车辆存在超速(经调取监控测算时速62km/h,远超路段限速40km/h)、未避让行人、制动不及时等违法行为。 - 收集事故现场监控、车辆行驶轨迹、刹车痕迹鉴定报告、目击证人证言,向沈阳市交警支队提交《事故责任复核申请书》,重点论证:王某超速是事故发生主要原因,行人违规横穿仅为次要因素,原责任认定适用法律错误、事实认定不清。 - 同步向法院申请中止原认定书效力,提交《证据保全申请书》,固定监控视频、车速鉴定等关键证据。 **2. 完善赔偿证据链,精准核算损失** - 指导李某补充完整医疗病历、用药清单、手术记录、出院小结、后续治疗费评估报告,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、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重新鉴定(纠正保险公司单方鉴定的不合理结论)。 - 调取李某工作单位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误工证明、社保缴纳记录,核实误工费标准;收集被扶养人身份信息、户籍证明,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;整理交通费、住宿费、残疾辅助器具费票据,确保每笔损失均有证据支撑。 **3. 以诉促调,争取最优赔偿方案** -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诉求判令被告王某及保险公司按70%责任比例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.5万元。 - 庭审中重点阐述:机动车驾驶人负有高度安全注意义务,本案中王某过错程度远大于李某,依据《民法典》第1173条、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6条,应减轻行人责任、加重机动车方责任。 - 利用保险公司规避诉讼成本心理,庭后多次组织调解,结合责任复核有利趋势,逐步提升赔偿金额预期。
办案结果
2024年9月,市交警支队采纳王勇律师意见,撤销原事故认定书,重新认定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(70%),李某承担次要责任(30%)。法院据此组织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: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误工费、后续治疗费等共计29.8万元,于调解生效后15日内支付完毕。李某实际获赔金额远超保险公司最初方案,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案件圆满结案。
承办团队
王勇律师团队
主任律师 · 20+年执业经验
专注刑事辩护、民商事诉讼等领域